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外雇生产车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雇生产车辆服务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雇生产车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2.2建设规模:6120MW。
2.3招标编号:CWE**
2.4服务期: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需常驻托电公司外雇生产车辆及型号种类如下:25吨汽车吊、36吨汽车吊、50吨汽车吊、70吨汽车吊、130吨汽车吊、8吨平板车、30吨平板车、20型装载机、50型装载机、150型挖掘机(带破碎头)、13吨自卸车、10立方米吸污车、100米管道疏通车、20立方米水罐车和25米升降车,并为提供的所有车辆配备驾驶员及项目经理、安全员、调度员。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人要求。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公告仅供正式会员下载,未曾在国网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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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应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2.1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外雇生产车辆或工程车辆租赁完成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合同至少包含封皮、标的页、签字页)。
3.2.2.2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外雇生产车辆或工程车辆租赁在执行业绩,合同服务期至少为6个月及以上,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合同至少包含封皮、标的页、签字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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